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本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》相关要求编制。全文包括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、费用收支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。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报告电子版可在省路政执法总队门户网站下载。
一、概述
2021年,总队在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,立足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大局,紧紧围绕“保护路产、维护路权,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”中心工作,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,统筹兼顾、协调推进,夺取了疫情防控和高速路政高质量发展“双胜利”。一年来,总队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严格按照省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公开工作要求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,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、公开渠道不断扩展、公开内容更加丰富,有力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,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和表达权。
工作中,我们结合工作实际,充分发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,明确专门处室和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按照中省及省厅信息公开工作要求,及时公开并更新通知公告、政策法规、行业规范以及其他政务类信息。以“陕西高速路政”微信公众号为依托,发布工作动态,解读政策文件,进一步扩大了总队政务公开的覆盖面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截至2021年底,通过全系统各单位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路政执法各类信息2023条,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998条,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5条。通过“陕西高速路政”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227条,公众订阅人数3505人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21年,我单位未接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。
四、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
2021年,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。
五、费用收支情况
2021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。
六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2021年,总队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在信息公开内容与人民群众需求、便民性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,需进一步提高。下一步,我们将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:
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厅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,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深化公开内容,拓宽公开渠道,充分发挥网站、微信公众号以及媒体报刊、广播电视等传播作用,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,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作用。
二是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力度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单位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,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、检查、考核手段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稳步有序推进。
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指导力度,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,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台阶,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。
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
2022年1月24日